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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创新管理体系 服务科技创新事业 ——记我身边的共产党员李海江同志

2024-09-25 来源:研究总院

  研究总院作为集团公司专职研发机构、研发龙头,科技项目管理在项目研发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李海江同志担任科技管理部部长以来,全面加强研究总院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科研平台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一心一意以事其业,多年来勤勤恳恳、尽职尽责,通过有效的管理和组织,全力服务科研工作,促进了研究总院科研活动的质量和效率,推动了研究总院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努力打造成集团公司原创技术策源地,为集团公司发展新质生产力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引领和技术支撑。

  坚定信念,率先垂范。在工作和学习中,李海江同志始终坚持用党的一系列理论来丰富自己的政治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衡量、约束自己言行,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他把理想信念融入到科技管理工作中去,在本职工作岗位中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追求,展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对党的忠诚,彰显了一个党员干部的优秀品质。

  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在多年的工作中,李海江同志凡事想在前,干在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了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工作上务实。在科研管理中,他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集团公司相关决策部署、方针政策,谋划研究总院科技创新规划和制度建设,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做到了任劳任怨,以身作则。在工作作风上,李海江同志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积极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谦虚谨慎,严于律己,敢于同不良风气和行为作斗争,自觉用党纪国法和道德准则规范自身行为。

  勇于创新,勤政务实。李海江同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虚心听取领导同事建议,制定完善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绩效考核、科研物资采购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保证了研究总院科研活动的合规有效运行。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线下线上物资采购,组织公开招标45批次、其它类型采购28批次,配备了12个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价值5000余万元。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消防等隐患排查,制定整改台账,监督落实整改。建立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通过了机构认证,授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他任职六年来,组织项目立项论证60余项、验收结题20余项,现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效率和质量,促进高质量成果的形成、转化和应用。组织申请河南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积极争取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组织申请专利79项,授权专利43项,组织项目通过鉴定12项,获得省部级、市厅级以及行业协会等科技进步奖50余项。组织申报省部级科技研发平台5个,“河南省碳基新材料创新中心”确定为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单位,备案研究总院为郑州市科技型企业,通过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认证,授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个人多次被评为中国煤炭工业行业科技管理先进工作者、集团公司科技管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柴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