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产学研项目“揭榜挂帅”管理办法(试行)》(豫能〔2021〕188号)要求,河南能源集团2024年揭榜挂帅制研发项目《新田煤矿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委外协作部分)进行发榜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揭榜要求
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企业等单位的优秀科研创新人才,可根据《新田煤矿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发榜公告(附件1)要求参加揭榜,并提交揭榜投榜申请表1份(附件2)和投榜书7套,投榜书主要内容不限于资质条件、科研能力、挂帅者和科研团队实力、项目实施计划方案、项目费用预算等。
二、注意事项
1.现场评榜时使用发榜人提供的电脑设备,揭榜方应将相关资料拷贝到电脑并调试好。
2.揭榜方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自行安排。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新田煤矿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发榜公告
项目 | 内容规定 |
1 | 发榜项目名称:《新田煤矿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 |
2 | 项目资金来源:发榜单位自筹 |
3 | 研发费用:该项目的委外合作研发费用由河南能源研究总院支付 |
4 | 榜单发布时间:2024年9月26日 |
5 | 揭榜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6 | 揭榜投榜申请表1份,投榜书:7套。 |
7 | 揭榜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日 |
8 | 发榜人:河南能源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 | 评榜人:河南能源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0 | 有关费用:揭榜人承担其投榜书编制与递交、评估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发榜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
(一)榜单名称
项目名称:新田煤矿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
(二)需求目标
根据巷道围岩的单向抗压强度、岩体完整性指数、地应力(新田煤矿提供)、开采影响、风化程度、含水性及围岩松动圈大小等因素,结合现场实测和理论分析,开展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参照《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50218-2014),结合围岩地质力学评估,对巷道围岩稳定性进行分类;按照《缓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顶板分类》(MT/554-1996),结合本矿井煤层顶板条件和矿压观测资料对采煤工作面顶板进行分类。
(三)考核指标
完成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巷道围岩稳定性分类、采煤工作面顶板分类工作,提供技术研究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5份。
(四)实施期限
项目研发期限:2024年9月—2024年12月。
(五)榜单限额
该项目的委外协作研发费用预算不高于21万元。
(六)揭榜方条件
(1)揭榜方所在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或高校,具有开展项目所需实验的硬件条件;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近5年获得过相关领域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以上;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揭榜方挂帅者实行“谁有能力谁就揭榜挂帅”的原则。挂帅者作为研发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10年内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研发项目;近5年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
(3)揭榜方参与本项目的科研团队除挂帅者之外应有至少2名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核心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团队研究方向与本项目需求一致,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七)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
项目考核指标内知识产权成果由双方共享;技术秘密转让费收益分配另行商定。
(八)预期成果
提交技术研究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5份,包括项目研究过程中的关键技术细节、数据分析方法、数据代码等。
(九)应用场景
新田煤矿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与分类。
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产学研项目“揭榜挂帅”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方应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企业等单位,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可单独或联合揭榜,并提交揭榜投榜申请表和投榜书,投榜书主要包括资质条件、科研能力、挂帅者和科研团队实力、项目实施计划方案、项目费用预算等。”
揭榜投榜申请表见附件。投榜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条件、科研能力、挂帅者和科研团队实力、项目实施计划方案、项目费用预算等内容,编制形成一本完整材料。
(一)投榜书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榜书密封在不透明的包封内。
包封上需写明:
项目名称:新田煤矿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投榜书递交截止时间
揭榜人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榜书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投榜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榜人不予受理:(1)投榜书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2)未按发榜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
(三)评榜文件递交方式
揭榜人采用现场递交方式。
(一)评榜时间:待定
(二)评榜程序:河南能源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揭榜方申请表和投榜书进行评估,形成专家评估意见,选出拟挂帅者。
河南能源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将评估结果按程序进行报批,最终确定中榜方和挂帅者。
发榜方项目承担单位与中榜方签订军令状(技术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榜方项目承担单位与中榜方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技术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配,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并到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备案。
附件2
河南能源研究总院揭榜投榜申请表
发榜项目名称 | 新田煤矿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 | ||||
揭榜方单位名称 | |||||
揭榜方科研 | 职责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务职称 | 研究专业方向 |
挂帅者 | |||||
核心人员 | |||||
其他成员 | |||||
揭榜方与项目 | |||||
揭榜挂帅者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若有不实,愿意接受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 ||||
揭榜方单位意见 | 情况属实,同意申请。 |